问:交通事故案件中,当事人主张两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并据此申请鉴定的,如何处理?
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两轮电动车悬挂的号牌、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的车辆性质以及事故认定书中引用的法律依据对车辆性质作出认定。当事人在没有充分证据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情况下,主张两轮电动车系机动车,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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