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以征收安置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该怎样处理?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5-27

5

39

【摘要】 人民法院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案外人作为被征收人,对被执行人名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房屋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案外人以征收安置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该怎样处理?

人民法院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案外人作为被征收人,对被执行人名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房屋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排除一般金钱债权、抵押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强制执行的,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应予支持:

(1)案外人作为被征收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征收补偿协议;

(2)征收补偿协议明确约定安置用房的位置及面积。

被征收人是否实际占有房屋、是否支付房屋面积差价以及对未办理房屋过户是否存在过错,均不影响其享有排除执行的权利。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联系邮箱:help@wenfa.cn【在线反馈】

点赞

收藏

关注作者

关于作者
  • 在线问法

  • 博客:361 粉丝:1569

阅读

获赞

65

评论

18
张艳荣律师
尽职尽职,精益求精

wenfa.cn 在线问法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