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等五省区市有关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直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肖村桥南顶路红寺村 316 号 。
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全天,上午 08:00 - 11:30 ,下午 13:30 - 16:30 ,周六、日不接待。
申请再审或者申诉材料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 9 号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登记四室,邮编 100062(需通过中国邮政快递 EMS 寄送),实地查询则到北京市朝阳区南四环肖村桥南顶路红寺村 316 号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办理。
对于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上诉,若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等五省区市,需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起;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本部上诉的,本部会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法院。原终审法院为这五省区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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