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消费者网购有七天的“后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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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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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什么是消费者网购有七天的“后悔权”等信息最后更新时间为:2025-05-08。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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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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