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的概念及其共同特征
北京刑事律师网

时间: 202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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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市场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指违反国家市场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遭受严重损害的行为。其共同特征有:


(1)侵犯客体是我国的经济秩序。刑法规范本类犯罪旨在保护我国业已初建和继续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的市场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个人或单位。本类犯罪主体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绝大多数犯罪的主体均可由单位构成。


(4)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多由故意构成,并且一般具有非法牟利之目的。也存在少数罪的主观心理状态为过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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