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越国(边)境罪的立案标准
北京刑事律师网

时间: 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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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

公安部《关于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


1、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


(1)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2)实施违法行为后偷越国(边)境的;


(3)在偷越国(边)境时对热潮人员施以暴力、威胁手段的;


(4)造成重大涉外事件和恶劣影响的;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1)为逃避刑罚偷越国(边)境的;


(2)以走私/贩毒等犯罪为目的偷越国(边)境的;


(3)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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