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商标注册的法定有效期设定为十年,自注册证书所载明的核准日期开始计算。
在该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十二个月前,即可启动续展程序并按时交纳所需续展费用,每一次的续展有效期均维持十年不变。
关于续展次数方面,法律确立了无限制的原则。
若在此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未能提交相关申请,那么将提供六个月的宽展期予以弥补。
在相关期限截止日到来之际,商标注册所有者需主动办理续展手续方能继续持有商标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每次续展之后的有效期同样为十年。
如遇商标注册持有人在有效期届满时未能及时办理续展手续的情况,还会额外提供三个月的宽展期作为补充救济措施。
在这段宽展期期间,应当积极全面地完成续展手续以确保商标资格不会遭到注销或丧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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